城中譁然,民意沸騰,石城人試著拒絕了這一要求。次年沒有祭祀。
熟料,立冬之日,萊河忽然洪波泛濫,淹沒了大片的良田。一巨魚乘水而來,一尾就有二層閣樓之高,在水中興風作浪。
石城縣令組織鄉民齊齊朝水中射箭。
那魚的鱗片卻似金石,未傷分毫。
投以火箭,入水即熄,魚亦不懼。
石城人無法,只得再次選了二十四名少女,俱是父母珍愛,投入河中。
大魚背女搖尾而去,大水頃刻而退。
從此之後,石城便年年祭祀。
石城的大族、豪紳,為了安撫民心,自掏腰包,出了每年的祭祀費用,還給每年「嫁女」的二十四戶,各一筆嫁妝。
這些家庭,大多是些貧戶,或者是普通百姓,至多是小富之家。
女兒嘛,本來就不值錢。民間本來就多得是溺女的。即使養大幾歲,嫁出去得到的聘禮,多也不過是幾貫錢。
貧家雖然愛女,到底要生活。河神娶妻,大戶、豪族出的嫁妝,遠比把女兒嫁給凡人划算得多。
於是,嚎歸嚎,恨歸恨,拿了錢,也就沒什麼風浪了。
實在有不服的,就舉家搬離石城。或有剛強的,暗中前去要除掉河神為女報仇的,都有去無回。
最重要的是,送上新娘之後,足足三十年,石城確實風調雨順,再無洪澇旱災,安穩得遠近聞名,已經是附近諸縣裡最富庶的一個了。
不過是一年死二十四個女子,換得一城富庶,就算是許多痛失愛女的人家,心下有時也暗覺划算。
甚至有些人家,還巴不得自家的女兒被選中。
更有可笑的,懷著隨便養養,就能獻女、得嫁妝的念頭,有些人家還少溺死了幾個女嬰。
於是,三十年來,石城也漸漸對此習以為常,以為素習ῳ*Ɩ 。
難過者,無非每年被選中的二十四家,或者說,二十四個倒霉蛋而已。
小乞兒好奇地問一位正望著新娘們唏噓的石城老人:「難道這些被獻出去的女子,就從來沒有人反抗過嗎?」
老人嘆息:「有啊。當然有。即使是嬌弱女子,哪有真甘心去送死的?」
「有志氣的,任旁人哭哭啼啼,她就一聲不吭。當時看送親的都覺稀奇呢!怎地不哭?
誰知,此女竟然藏刀衣裙中,等到祭祀之時,割開繩子,要與河神拼個你死我活!」
「回來了?」
「唉,可惜。還是橫死。」
老人說:「三十年來,有志氣的不止一個呢!但是,沒人回來。」
石城祭祀河神三十年,當地埋沒女骨七百零八具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