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姜如初是怎麼想的呢?
她年輕,漂亮,有才
華,事業正在起飛階段,愛慕她的人如同過江之鯽,年輕作家只要笑一笑,就會有很多男人願意獻上自己的心。
趙寅城還記得對方在生日宴上對他說「我會和他分手」那句話時的表情,他當時只覺得自己好像破壞了別人的戀情,後來才意識到她表現得太冷靜,也太果斷了。
「實在不好意思,剛才路上堵車,我們遲到了。」
李棟煦的聲音打斷了趙寅城的思緒,他抬起頭,看到好友和年輕作家相偕而來。
姜如初穿了一條紅色針織裙,這顏色並非誰都能駕馭的,但她卻將它穿得很漂亮。李棟煦的夾克外套披在姜如初肩頭,他身上的毛衣胸口有著一個小小的紅色刺繡,像是故意呼應女友裙裝的顏色。
「其實是因為我工作起來忘記了時間,所以才出門晚了。」姜如初臉上帶出幾分歉意,「抱歉讓你們等了這麼久。」
「你們來得時間正好,」孔佑笑著說道,「是我們來早了。」
「這是我女朋友,姜如初,也是《涅墨西斯》的作家,你們應該早就知道她。」李棟煦說完,又轉向姜如初,「這兩位是寅城和孔佑哥,如初你都認識,我就不多介紹了。」
趙寅城對她點點頭,孔佑則開了個玩笑,「叫我們『哥』就可以了,雖然我年紀比你大很多,但托棟煦的福,我們勉強還是同輩。」
姜如初自然沒有意見。
因為是私下裡的朋友聚會,大家漸漸都放鬆下來。
接觸下來,孔佑對姜如初的最大印象是:她是個很容易獲得大家好感的女孩子。
孔佑因為工作的緣故接觸過各種各樣的人,他最大的感觸就是並非善良就能讓人喜歡。這道理說起來有些心酸,然而事實就是這樣,「被人喜歡」本身就是一種能力。
只不過,當擁有這種能力的女孩成為戀人,這對於李棟煦來說大概就是甜蜜的負擔了。
「寅城哥要拿酒嗎?」
在趙寅城伸出手時,姜如初先他一步拿起了桌子上的啤酒。
男人的指尖碰到了女孩細膩的皮膚,他的動作立刻頓住了。
「給。」姜如初笑著把啤酒遞到他面前。
趙寅城回過神,若無其事地接了過去。
他不知道姜如初是否感覺到了他的觸碰,從她如常的反應來看,似乎是沒有察覺。
趙寅城用餘光掃了下正在和孔佑炫耀姜如初送給他的毛衣的李棟煦,後者也並沒注意到這一瞬間的意外。
「寅城哥在想什麼?」姜如初忽然問道。
趙寅城習慣性地彎了彎嘴角,「在想開機後我的第一場戲。」
姜如初忍不住笑了,「吃飯時還在想工作嗎?你怎麼比我還要工作狂。」
「不過我覺得寅城哥肯定沒問題的,你可是我欽點的男主角,這個角色本就是為你打造的。」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