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大小姐,你老公又沒犯原則性錯誤,就是不記得你生日就要被離婚,你是不是太草率了。」
路晏無語至極,不過像她這種單身狗,自然不知道另一半不記得自己生日的嚴重性。
「我不管,今天老娘一醉方休,晚上七點老地方見!」
老地方是離路晏住所3公里的悅和清吧,位置處於她的住所和馬鹿住所的中間地段,很近很方便。
她們以前經常來悅和,跟這裡的調酒師已經很熟了。
她準時抵達悅和,等了大約十分鐘仍不見馬鹿蹤影。放在以前,馬鹿基本上都會比她先到,像這種遲到十分鐘以上的情況從來沒發生過。
她擔心馬鹿只顧生氣做出什麼不得了的事情,便打電話詢問。電話接通後,對面出現陌生男人的聲音。
「弄連區方居路158號和錦大廈,給你一個小時,帶上兩萬塊錢獨自過來,不然——」
對方陰惻惻地說著,電話那邊立馬傳來一陣痛苦的尖叫。
她眉頭緊鎖,那聲音,是馬鹿的。
劫財?劫色?劫財吧應該,可是誰劫財只需要兩萬塊錢,還以要挾人來獲得這麼一筆數額並不多的錢,有必要麼?
路晏腦子一陣混亂,一時間揣測不出對方的真正用意,快步衝出了清吧。她攔了一輛的士,毫不猶豫地說出警察局三個字。
好在警局不遠,很快便到了。
她跑到窗口將來意說明,焦急地等待對方回復。
坐窗的是位三十多歲的大哥,抬眼看了看她,說:「失蹤不到二十四小時,不能出警力。」
她神色微變,再次解釋了一遍:「真的不需要出警力出警車,只希望派兩位身手好的警察跟我一起去一趟,求您了。」
出警車是絕對不行的,劫持者特意說了讓她獨自去,警車太招搖,容易打草驚蛇。
警察搖了搖頭,堅決不同意。
她極力穩住心緒,拿起手機撥回了剛才的電話,只要讓警察聽到劫持者說的話,他們自然會信了她。
可是擴音的電話那頭傳來已關機。
「姑娘,看得出來你確實很著急,但實在抱歉,不能出警,這是規定。」
「規定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如果沒人去救她,可能明天你們就會接到殺人的消息了。」她開始急躁了起來,可是警務人員卻無動於衷。
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,她不能再等下去了。她走到大門口給馬鹿的老公打了個電話,之前馬鹿的瑜伽課是她老公給她報的名,她自然有他的電話。
很好,只響了一聲對方就接了。
